明星“代言门”曝光自己忽悠别人
如今,明星在媒体广告上露面的次数并不比在影视作品中少。个别明星为伪劣商品代言的事件也不断发生,影响了自己的声誉事小,而误导了消费者,就实属不该了。
每每明星代言的违法广告遭到曝光,都着实让大家感到痛心,并深感被这些拥有众多“粉丝”的明星欺骗。明星头上顶着巨大的光环,他们利用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对其的喜爱信任代言各种广告当然没有问题,但是,代言一些其本身未尝试过,且安全性、真实性有待考查的产品,甚至是虚假产品,完全是利用公众对其的信任来欺骗大众,就不免让人心寒了。
如果多一些责任感,少一些利欲心,本着对大众负责的态度,这种事情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一味宣传产品有多神奇,消费者尝试后若无效果,甚至吃出毛病,那这些明星就该好好忏悔和内疚,简直害人不浅。作为名人,到底应该怎样不让自己身陷“代言门”,到底应该如何让自己的明星效应不成为误导的帮凶,或许,这应是明星们忙碌之余该考虑的一个问题。
范冰冰涉嫌代言
虚假广告
吕先生于去年3月7日,在天津某商场购买了广东高科时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科GK769手机一台。据当时销售人员称,该机具有双卡双待功能,价格为800元,其产品由著名演员范冰冰代言。
基于对商场的信任,以及出于对范冰冰的崇拜,吕先生最终决定购买一台。购买后经过使用,吕先生感觉其产品的双卡双待功能无法使用。对产品产生质疑后,去年3月9日,吕先生到天津市技术监督局下属的检测站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假冒产品”,其产品擅自变动了在信息产业部备案的机型,却使用了备案手机的进网许可证,其产品没有经过信产部的认证,其安全性、质量无法保障。
吕先生说,范冰冰代言的高科GK769手机里设置了很多暧昧内容。譬如,“玉女心经,泡妞宝典,蜜月同居,洞房秘籍”等等诱人的消费陷阱,很容易使未成年人心灵受到污染。
吕先生经考虑后,授权委托天津知名打假人林枫,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把天津某商场、广东高科时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和范冰冰分别作为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送上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吕先生在提出“判令第一被告退回货款800元,赔偿800元 ;判令第一被告承担检测费用260元;判令第二、第三被告承担第一被告的连带责任”的常规诉讼请求之外,还特别提出“判令第三被告范冰冰将代言费以维权基金的形式交给中消协,以此作为对消费者的赔偿基金”的诉讼请求。
该案于去年4月8日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林枫告诉记者,作为明星,应该对其产品进行审核才可进行代言,否则是变相的欺骗消费者,代言假冒手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是,林枫代表吕先生与被告达成和解:由厂方代理人道歉,并退一赔一。
职业打假人 盯上“全明星”
去年,蒋雯丽、陈道明、张国立、王刚、赵忠祥、侯耀华等一批名人先后在本市成为被告,而这些明星代言案的原告均委托了同一个代理人,那就是林枫。
林枫说,他想以此方式告诫那些经常为消费品代言的影视明星,代言也要为百姓的正常消费负责。作为明星,在代言产品时,必须先审核产品是否合格合法。因为消费者本着对公众人物的信任,才去购买他们代言的产品。如果出现与广告不符的情况,明星们应该承担责任。林枫说,他这样做的目的是,给明星们一个警告信号——代言莫忘百姓利益。
2009年11月,林枫对侯耀华代言的角燕G蛋白胶囊和黄金九号两个产品提起诉讼。
林枫介绍,中国广告协会宣布侯耀华代言的10条电视广告均违法的消息后,天津市两名已经购买了侯耀华代言的角燕G蛋白和黄金九号的消费者请求他帮助维权。林枫发现这两个商品均是食品,但是在宣传中都说具有医疗功效,属于非法广告。因此,林枫将侯耀华、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他们退一赔一并赔礼道歉。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因侯耀华未接收法院传票,和平区人民法院于3月3日在《人民法院报》上依法发布公告,并将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枫介绍,在我国的《广告法》中没有关于明星代言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条款,而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明星代言广告应设保证金
针对明星们屡陷“代言门”的问题,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河南歌舞演艺集团副总经理金萍建议,要实行明星广告代言登记制度,并设立质量保证金,从制度上对这一领域进行规范。
金萍提出,一要建立明星广告代言登记制度,规范明星进行商品广告代言的方式、方法和渠道。二是对明星代言的商品进行限制,不能代言化妆品、食品、药品等涉及百姓健康和安全的这类商品。三是要从明星个人获取的代言费用中扣去一部分,作为所代言商品的质量保证金,且保证金不允许由商家代缴。四要详细规定明星代言的商品出现问题之后,明星应当承担的责任,这种责任不仅局限于经济上的,造成严重危害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建立制度,明确规定明星代言的商品出现问题之后,明星要向广大消费者和受害人道歉,必要的时候进行赔偿。
明星“代言门”
不完全记录
陈宝国:著名影视明星陈宝国参与“鸿茅药酒”违规短片广告,利用患者见证,夸大功能主治和药效,使用绝对化语言、不科学断言等,违反国家食品药监第27号令,属于涉嫌违法发布未审查的广告。
汪洋、周彦宏:主持人汪洋联手著名歌手周彦宏代言的保健品“E肽润巢”短片广告,宣传对人体有营养作用、抗衰老祛斑等,能年轻10岁,毫无科学依据,医学界不承认。片中含有虚假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3、4条。
那威、孙桂田:著名主持人那威主持,著名演员孙桂田现身说法宣传药品“喘络通胶囊”,属于禁播、擅自发布国家撤销的违法违规药品广告。
赵忠祥:去年11月,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通过电视、网络和报刊等媒体取证,首次对外通报20则涉嫌违法的典型的媒体购物节目广告。其中,赵忠祥代言的电视购物广告“长城利脑心”、“复方咳喘胶囊”等尤为引人注目。
侯耀华:去年年底,中国广告协会发出通报,演员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10个虚假产品广告。此通报一发,侯耀华陷入代言风波。
陈鲁豫:据央视2008年年初报道,电视上频繁播放的“诺亚舟”英语学习机广告已被上海工商部门认定为虚假广告,而该广告的代言人就是著名主持人陈鲁豫。
刘嘉玲:2006年,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某化妆品品牌进行检验后发现,在武汉,该品牌多种产品均被检出禁用物质铬。相关媒体报道后,作为该产品形象代言人的刘嘉玲也成为被关注的人物。
李宇春:超女李宇春走红后,曾代言过饮料、牙膏、手机、电脑等,大把赚钱的同时也引起不少争议。2006年,湖南大学生李卓晗称花钱买的带迅驰标签的某笔记本电脑不具备迅驰功能,因此他认为这是欺诈行为。当年11月23日,西安消费者孟先生也以所购电脑涉嫌虚假宣传,将该电脑厂商告上法庭。这两起案件涉及的电脑正是李宇春在2005年代言的国产品牌。
李嘉欣:某电视购物广告中,李嘉欣风情万种地把胸前的黄金叶坠向观众展示,另一个美女主持和一个嗓子几乎喊哑的男主持人则不遗余力地向观众推销“世界唯一的黄金叶坠”。结果调查发现,这种黄金叶坠的主要成分其实是黄铜。
邓婕:“黑心奶粉”事件,将曾代言“三鹿”的邓婕推到风口浪尖。其代言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因为广告词“专业生产,品质保证,名牌产品,让人放心,还实惠,三鹿婴幼儿奶粉,我信赖!”遭到了网友们猛烈炮轰。
唐国强、解晓东:当年,全国20家电视台频频播出的由唐国强、解晓东主演的广告片让很多人记住了北京某医院——一个专治不孕不育的医院。但后来经过爆料,北京某医院其实是用钱炮制了一个“送子”神话,所谓的高疗效是亿万元广告吹出来的,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媒体矛头直指唐国强和解晓东。
范伟、王刚、张铁林: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曝光了28商机网、U88、3158等3家涉嫌加盟骗局的招商网站,而这3家网站分别由范伟、王刚、张铁林代言,在3家网站的代言中,范伟、王刚、张铁林都收取了超百万的高额代言费用。栏目调查发现,这3家网站的大多数所谓特许经营企业并没有在商务部备案,且不符合特许经营(即加盟连锁)的条件,实为“骗子公司”;所谓下岗工人加盟连锁后生意火爆发家致富的故事也是凭空捏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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